不破坏湿地环境,不毒杀、网捕、轰赶候鸟;县乡领导带头不食用候鸟,不用候鸟作为走亲访友的礼物……11月16日,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工作会议上,鄱阳湖沿湖县区政府和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签署《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公约》,承诺将携手同心共筑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铜墙铁壁”。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以来,鄱阳湖成为国际国内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战略任务之一就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则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体现。
鉴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做好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时期,鄱阳湖沿湖县区政府和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联合签署的保护公约中承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保护湿地、保护鸟类的积极性;对下属沿湖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定候鸟和湿地保护责任区域,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并把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在候鸟越冬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越冬候鸟的行为和围湖种植、围湖养殖等破坏湿地的行为,确保候鸟越冬安全;共同做好野生水鸟禽流感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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